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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逻辑元、线性逻辑和立体逻辑
逻辑是一外来词汇,当然也对应了相应词义及概念,英文logic。这并不是说中国人或其他地方的人就没有逻辑或就不会应用逻辑,而是说还没有较为学术性或定义性地对人的思维及相关现象进行系统化研究,人们都是社会化的传承,习惯性地应用。
从逻辑学的三大定律即“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思想意识来看,其实人类的逻辑学几乎可以说还处于原始的经验积累阶段,包括逻辑的来源、本质、发展变化规律性等都还没有,尚处于懵懂感知、概定和经验积累之中。目前积累到了“三大定律”,谁能说就不会出现第四、第五、第六……等定律呢?谁能主观阻止无限多维的客观世界不会启示人类认知更多的逻辑规律性呢?肯定是会不断积累的,而且在不断积累的基础之上,还会不断概括、总结、升华,到达一定阶段后还会发展出理性的可验证的逻辑科学。
比如计算机,就是实际应用数理逻辑关系编写出的电子信息搜集、储存和处理系统,以后如果对接到人大脑的信息系统,人类的逻辑科学及意识发展研究,将会迎来一次空前的、里程碑式的飞跃。
就目前而言,也发展出了逻辑元、线性逻辑,如果把辩证法中的逻辑关系也组合进去的话,情形实际就是“立体逻辑”了。
有人说辩证法和逻辑既相互关联,又相互悖离,说应用辩证法的人都是不讲逻辑的。其实不然,黑格尔是较为系统研究逻辑学的,专著有《逻辑学》、《小逻辑》,在《精神现象学》等著作中又提出了“绝对精神”、“绝对理念”等人思维逻辑的元素性概念,为后来及后续的辩证法研究作了必要的铺垫。因此不能说逻辑和辩证法两者是悖离的,而只能说它们在特定的思维背景里和前提条件下,确实存在既相互对立、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的关系。
比如有人说法官就最需要讲及必须讲逻辑,最需要讲具体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否则一切就会乱套了,罪犯会变成功臣,功臣也会变成罪犯。而太监(也叫宦官),虽然没有系统学过辩证法,但由于其只有一个利益的源头、获取或者说利益的中心或核心,一切逻辑都只能、只需和必须围绕这个中心和核心进行或服好务,此外便无须任何逻辑和原则了。可以说,那太监的思维逻辑就是单一的、直接的、纯粹的、“逻辑元”形态的,加之其所围绕的中心或核心——皇帝,又是高于一切原则和权力的主,因此不管哪个角度、哪个时间、哪个空间里的“逻辑”,只要能够应用,能够维护好中心或核心的利益,即可。久而久之,在太监的一切思维逻辑及观念里,逻辑或者说事物之间最直接的关系,就变得无关轻重、无关主次、无所谓了。不管哪个方面、角度、层级、范畴乃至不同时空的“逻辑关系”,都可应用到那唯一的逻辑关系上去。于是,现代意义上的所谓“辩证”或者说“辩证法”,也就同时僭越到了无所不能的思辨逻辑高度和地位。
各位不是从所有的古装戏剧及帝王历史记载、演义、故事和小说里,都看到那作出和具有最高、最终、最英明决策的,都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或权势者吗!都可看到那“错”的,都是职级逐渐往下的各级官员吗。而历史事实究竟如何,就无须考证了,只要那样去编排,总不会错——这就是所谓的“太监思维”,或人们为什么会觉得太监似乎更懂、更善于应用“辩证法”的原因了。
总结:太监思维肯定是会被彻底打破的,因为高于一切原则和法律的皇帝将会彻底不存在。但客观实际基础上各种事物与事物的关联、逻辑关系,却是会越来越明朗的。人们会“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作为基础,去认识、研究客观事物相互间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各个角度、各个范畴的逻辑关系,切实将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从粗放的逻辑元发展、延伸到线性逻辑,再将线性逻辑作多方面、多层级、多角度、多范畴的延伸和组合,最后升华成超越那机械、僵化、孤立和经验积累性质的“辩证法”的逻辑结构——立体逻辑,为人类意识跨越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意识的思想认识瓶颈与屏障,作出最基础的铺垫。
202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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