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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命题与联结词
定义:可以判断真假的语句叫命题
分类:简单命题、复合命题(由简单命题与逻辑联结词构成)
p或q p∨p
q且q p∧q
否定 ¬
与(合取-结合,同时)∧
或(析xi取-或)∨
条件 →-如果 则
双条件 ↔
四种命题:
- 原命题 若p则q
- 逆命题 若q则p
- 否命题 若¬p则¬q
- 逆否命题 若¬q则¬p
命题的否定与否命题
(1)命题的否定:(只否定结论). P表示命题,非P叫做命题的否定; 若P则q,则命题的否定为:若P则¬9q
(2)否命题(既否定条件,又否定结论)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 充分条件 若P=>q,则P是q的充分条件
- 必要条件 若P=> q,则q是P的充分条件
- 充要条件 若P=>q且若q=>p则p是q的充要条件
-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判定 (1)数轴法 (2)集合法 (3)等价法
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
2、命题公式与解释
- 逻辑联结词优先级递增次序 ↔、→、∨、^、¬
- 命题的翻译(符号化)
- 命题公式的解释(赋值)
A:含有n个命题变元的公式有2的n次方 组不同的真值指派,对每一组真值指派,公式都有一个确定的真值
B:命题变元:指命题中真值的还不确定-通常,如果p代表真值未指定的任意命题,我们就称p为命题变元。所以命题变元仍然是个命题,只是真值还未被赋予。 作
- 命题公式的真值表
- 命题公式的类型
- •永真式:不依赖于命题变元的真值指派,而总是取值为T的命题公式;
- •永假式:不依赖于命题变元的真值指派,而总是取值为F的命题公式;
- •可满足式:
给定一个逻辑公式,如果存在一个解释(模型),使得该公式在该解释中取真值,则称该公式是可满足的。
否则,该公式是不可满足的。
可满足式的求解是逻辑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涉及到如何判断一个逻辑公式是否可以被满足。
在离散数学中,可满足式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求解可满足式的方法包括使用定理证明、消解法、回溯法等。
例如,考虑以下逻辑公式:
(P ∨ Q) ∧ ¬(P ∧ Q)
该公式是可满足的,因为它可以通过解释P和Q的真值来满足。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选择P为真,Q为假,或者选择P为假,Q为真,这样公式中的每个子句都取真值。
因此,该公式是一个可满足式。
- 命题公式的逻辑等值
A↔B和A⇔B 的区别:后者表示命题之间的关系,及同真同假A=0,也B=0。前者本质上是逻辑链接词,意为等价,A和B的值随意。
逻辑等值的性质:
自反性:自己等于自己-A⇔A
对称性:A⇔B-B⇔A
传递性:A⇔B,B⇔C,A⇔C
- 逻辑等值的相关公式
- 双重否定律 ┐┐A⇔A
- 幂等律:A∧ A⇔A,A∨A⇔A
- 交换律:A∧ B⇔B∧A,A∨B⇔B∨A
- 结合律:(A∧B)∧C⟺A∧(B∧C),(A∨B)∨C⟺A∨(B∨C)
- 吸收律:A ∨ ( A ∧ B ) ⟺ A A ∧ ( A ∨ B ) ⟺ A
- 分配律:1、A ∨ ( B ∧ C ) ⟺ ( A ∨ B ) ∧ ( A ∨ C )
2、A ∧ ( B ∨ C ) ⟺ ( A ∧ B ) ∨ ( A ∧ C )
- 德摩根律:1、¬ ( A ∨ B ) ⟺ ¬ A ∧ ¬ B
2、¬ ( A ∧ B ) ⟺ ¬ A ∨ ¬ B
- 零一律:1、A ∨ 1 ⟺ 1
2、A ∧ 0 ⟺ 0
- 同一律:1、A ∨ 0 ⟺ A
2、A ∧ 1 ⟺ A
- 排中律:A∨¬A⟺1
- 矛盾律:A∧¬A⟺0
- 蕴含等值式:A→B⟺¬A∨B
通过A→B的运算发现无论A,B真假,与后面的式子永远等价
- 假言易位:A→B⟺¬B→¬A
说白了就是逆否命题
- 等价等值式:A↔B⟺(A→B)∧(B→A)
- 等价否定等值式:A↔B⟺¬A↔¬B
- 归谬论:(A→B)∧(A→¬B)⟺¬A
- A↔B⟺(A∧B)∨(¬A∧¬B)
左边等于右边,右边等于左边
3、范式
概念
- 命题变元或命题变元的否定称为文字:P、¬P、Q、¬Q
- 有限个文字析取称为简单析取式(或字句)P∨Q∨¬R、…P、¬P
- 有限个文字合取称为简单合取式(或字句)P∧Q∧¬R、…P、¬P
- 有限个(大于等于1)简单合取式(短语)的析取式称为析取范式(disjunctive normal form);
如 (P ∧ Q) ∨ (¬P ∧ Q) 又如 P ∧ ¬Q,P,¬P
- 有限个(大于等于1)简单析取式(子句)的合取式称为合取范式(conjunctive normal form)。
如 (P ∨ Q) ∧ (¬P ∨ Q),又如 P ∨ ¬Q,P, ¬P
- 单独一个的短语(子句),也可以构成析取范式(合取范式)
范式存在的定理
对于任意命题公式,都存在与其等价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
范式与真值
- 命题公式的析取范式可以指出公式何时为真,而合取范式可以指出公式何时为假,从而能够替代真值表。((¬P ∨ Q) ∧ (P ∨ ¬R),¬P ∨ (¬Q ∧ R))
- 命题公式的范式表达并不唯一,比如对公式 (P ∨ Q) ∧ (P ∨ R) 而言,对应的析取范式有很多:
P ∨ (Q ∧ R)
(P ∧ P) ∨ (Q ∧ R)
P ∨ (Q ∧ ¬Q) ∨ (Q ∧ R)
P ∨ (P ∧ R) ∨ (Q ∧ R)
一般而言,求解范式时,需要进行最后的化简步骤;
主范式
- 极小项和极大项
为什么要定义主范式
由于范式的不唯一性,我们考虑对构成范式的子句或短语进一步规范化,从而形成唯一的 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
在含有 n 个命题变元 P1, P2, P3, · · · , Pn 的短语或子句中,若每个命题变元与其否定不同时存在, 但二者之一恰好出现一次且仅一次,并且出现的次序与 P1, P2, P3, · · · , Pn 一致,则称此短语或子句为关于 P1, P2, P3, · · · , Pn 的一个极小项或极大项。
极小项的性质
- 极大项的性质
极小项和极大项的性质
- 在给定的析取范式中,若每一个短语都是极小项,且按照编码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则称该范式为主析取范式(principal disjunctive normal form)。
在给定的合取范式中,若每一个子句都是极大项,且按照编码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则称该范式为主合取范式(principal conjunctive normal form)。
如果一个主析取范式不包含任何极小项,则称该主析取范式为 “空”;如果一个主合 取范式不包含任何极大项,则称主合取范式为 “空”。
- 求解方法
3、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的转化
由真值表技术可知,对于任一个命题公式而言,主析取范式所使用的极小项的编码和主合 取范式所使用的极大项的编码是 “互补” 的关系。从而我们在求主析取范式和主合取范式 时,可根据公式特点,先求出二者之一,然后可直接写出另一个。
主范式可用于了解公式的真值情况,进行公式类型的判定以及等价关系的判定。
如果主析取范式包含所有的极小项,则该公式为永真公式;
如果主合取范式包含所有的极大项,则该公式为永假公式;
若两个公式具有相同的主析取范式或主合取范式,则两公式等价。
基本推理形式和蕴涵公式
- 推理的判定定理
公式 H 是前提集合 Γ = {G1, G2, · · · , Gn} 的逻辑结果当且仅当 (G1 ∧ G2 ∧ · · · ∧ Gn) → H 为永真公式。
- 基本蘊含关系
自然演绎法推
1.推理规则
规则 P (称为前提引用规则):在推导的过程中,可随时引入前提集合中的任意一个前提;
规则 T (称为逻辑结果引用规则):在推导的过程中,可以随时引入公式 S,该公式 S 是由其 前的一个或多个公式推导出来的逻辑结果。(可以直接使用推导出的中间结果)
规则 CP (称为附加前提规则):如果能从给定的前提集合 Γ 与公式 P 推导出 S,则能从此前提集合 Γ 推导出 P → S。(结论中的前件,可以当作前提条件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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