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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骆驼有个闻名遐迩的美称“沙漠之舟”,但在骆驼家族4000万年漫长的演化历史当中,它们其实和沙漠并没有什么缘分,绝大多数史前骆驼都生活在相对更舒适的环境中,即使是最耐饥渴的现代骆驼,形态也并非是为适应沙漠量身定制的。
已知最早的骆驼科成员,是生活在中始新世的昔祖驼(Poebrodon),可能只有兔子大小,由于已知化石材料过于有限,还无从得知确切的身体形态。
但在昔祖驼之后不久,一类轻盈灵敏的小型骆驼就遍布了日益开阔的北美中部原野,这就是骆驼科走向草原的初号机——先驼(Poebrotherium)。
先驼最引以为豪的当属那对大长腿,而且四肢比例近似后世的瞪羚,可以说是同时期陆地动物奔跑速度天花板。在先驼身上,已经有了不少趋似现代骆驼的特征,比如最后一颗门齿和第一颗前臼齿的形态犬齿化,这让骆驼一开口就是一副龇牙咧嘴的表情。
在晚渐新世,形态更进步的窄臼驼亚科(Stenomylus)取代了先驼,相比较为原始的先驼,它的臼齿比例更大、齿冠更高,更适应啃食日趋粗糙的草类植物。
虽然在牙口方面有明显的进步,但身体形态反而是更加细小,更往瞪羚的形象上靠。从渐新世开始全球的气候逐渐转向干冷,草原面积与日俱增,早期骆驼近似瞪羚的生态位,使它们在与其他的骆驼竞争当中取得了主动权。
窄臼驼在那个时代,是骆驼家族中最为兴盛的成员,但是一些骨骼细节特征显示,它并不是现生骆驼的祖先,在早中新世,逐渐衰亡,最终走向灭绝。
本来形态非常讨巧的瞪羚型骆驼,为何会最终消失在演化尘埃之中呢?这一点目前还无法完美解释,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中新世同样适应草原环境的马科和叉角羚科陆续崛起,势必对骆驼科造成挤兑。
论食草,骆驼的吃草效率不如马,消化吸收能力又不如反刍亚目的叉角羚,本来身为草原先驱的骆驼科,反而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局面,至此,骆驼家族需要进一步升级,来应对北美草原日趋白热化的竞争。
晚渐新世时期,与窄臼驼共存的还有一种名为近祖驼(Gentilicamelus)的细小骆驼,可能是现生骆驼和羊驼的史前远祖。
早中新世-中中新世,骆驼家族达到了多样性高峰,十几个属类形态各异的骆驼曾一度共同在北美原野驰骋,这时的占据主流骆驼依旧近乎于窄臼驼的加强版,四肢相对现代骆驼同样较短,以地面草类为主食。
在这诸多驼类当中,尖趾驼(Oxydactylus)似乎预判未来的演化趋势,率先演化出了长颈部,试图采食高处的植物,不与其它食草动物在低处无效内卷。只可惜碍于娇小的身形,哪怕脖子伸直,高度也不超过一个成年人的身高,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
尖趾驼的意志被形态更为极致的高驼(Aepycamelus)所继承,在史前骆驼当中,高驼可以说是最像长颈鹿的骆驼。
最常见的长颈高驼头部高度达到3米,晚期的大高驼甚至头高可超过5米,是当时最为高大的骆驼,由于显著的身高优势,北美几乎没有什么其他食草动物能够和高驼在同一水平线下竞争。
也因此高驼成为了北美史上最稳定、长寿的骆驼科成员之一,几乎持续了一千万年之久,由于长颈鹿科从始至终未能进入北美,这套偷师来的演化策略获得了极大成功,在中中新世之后,绝大多数新兴的骆驼,都走上了这条长颈道路。
但也有一些剑走偏锋的,像佛州鳄吻驼(Floridatragulus),选择拉长自己的脸,整个头部如同鳄鱼和骆驼的杂交。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到中新世末,现生骆驼所属的真驼亚科横扫一切,一统骆驼王国。
已知最早的成员是早中中新世的西方驼(Hesperocamelus),效仿那些长颈鹿型骆驼取食树木枝叶,成功淘汰了那些食草的原始骆驼。随着在距今1600万年前,分化出羊驼族和骆驼族。
先说骆驼族,最早的成员是只有大羊驼大小的前驼(Procamelus),根据足部骨体形态推测,前驼已经长出了现代骆驼脚上宽厚的肉质足垫,同样是一类非常长寿的古驼,直到距今600万年前的中新世末才彻底灭绝,延续长达千万年。
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骆驼族历史上盛产各种庞然大物。1000万年前的硕足驼(Megatylopus),是最早的巨驼,体重估计已达1吨以上,几乎是当时北美最硕大沉重的偶蹄动物。根据对它的肩背部形态判断,证实已经具备驼峰,只是未必像今天的骆驼那般高耸。
到了上新世,一批更加庞大的骆驼横行于北美大陆,包括巨足驼(Titanotylopus)、象驼(Gigantocamelus)以及北美史上最大的骆驼——梅氏伟驼(Megacamelus merriami),这种骆驼的身高估计达到3.3米,体重可达2吨以上,可能是史上最大的偶蹄目。
今天的双峰驼、单峰驼好像是专门为了适应沙漠而出现的,长而密的睫毛可以在风沙中保护眼睛;开合自由的鼻孔可以阻挡沙尘;修长的四肢,扁平的脚掌,也适合在沙漠中行走。
令人意外的是,骆驼习得这套神装的地方并非茫茫沙海,而是寒冷贫瘠的北方草原。这两种骆驼的直系祖先副驼(Paracamelus),为了逃避故乡北美激烈内卷而往北迁徙,甚至一度进入寒冷荒凉的北极圈以北。更是在之后,跨越白令陆桥,成为了第一批进入旧大陆的驼类,足迹遍布亚欧非三大洲。
极端的严寒气候不支持高大的植被生长,原本以食叶为主的副驼再次将食物转向粗糙干瘪的草类,它们演变出越来越发达的驼峰,其循环系统在千锤百炼之下愈发刚强,这份坚持让骆驼开启了一方新天地。
在体型上也是再接再厉,叙利亚发现的莫氏驼(Camelus moreli)甚至要比梅氏伟驼还要粗壮高大,只是由于目前出土的化石太过零碎,还没法确定其为史上第一大骆驼。
当骆驼在旧大陆方兴未艾之时,它们在北美老家却逐渐陷入了绝境,已知北美最后的真驼族成员西部拟驼(Camelops hesternus),最终在13000年前彻底消亡,作为整个家族龙兴之地的北美从此再无骆驼。
最后再来讲一讲羊驼族,相比于体型越来越彪悍粗犷的骆驼族,羊驼一类始终保持着相对原始纤细的形态。今天只有南美生存着两种野生羊驼——原驼和骆马,它们都是深居高山,体态细小。
史前美洲最常见的羊驼族是半驼(Hemiauchenia),体型和小个体单峰驼相当,半驼是一类适应能力非常强悍的古驼,从晚中新世一直生存到一万多年前的更新世末,并在早更新世和其近亲古美洲驼(Palaeolama)一起,从巴拿马陆桥一路南下至南美,良好适应了开阔的南美潘帕斯草原。
但是随后的更新世末灭绝事件,却最终也把这种坚强的古驼送进了坟墓。
随着半驼和古美洲驼的消失,曾经占据了晚期骆驼科演化主流的长颈食叶型骆驼彻底灭绝,半驼的后裔原驼和骆马为了适应南美的山地环境,和远亲两种骆驼一样,再次将食性转向了低矮的草类。某种意义上,这种“回归原点”,真可谓是大自然给骆驼科开下的一个黑色玩笑。
责编:咕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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