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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任意元数的体系间的转化,以前利用数学介绍过,本次就直接推导一些前提下的一元或多元体系的内涵。
作为一个体系来说,基元可以推导出整个体系,包括多个元素及元素间关系。将元素的个数记为体系的元数,任意元数的n元论统称做元数论。这些元素具有以下特点:
- 对立:各个元素之间没有任何交集,且所有元素相加得到基元的全集。
- 相互:也称作统一。各个元素之间均可以利用某些关系得到新的关系,不存在任意两个元素间不能产生关系。
- 恒成立:所有元素在该体系中必然成立,不允许存在体系中不能成立的元素。当然如果是体系外的元素,允许不成立,因为成立与否与该体系无关。
第一条注意的是,只有元素之间对立,元素进行各种变化后得到的合元可以不具有对立的性质。
第二条也可以说所有元素和其他元素间可以通过各种运算得到新的合元,不存在不能得到合元的元素。或者利用划线,任意两个元素间均有线相连。
体系的基元
对于任一体系基元的元素,均为假设成立的,也就是无论是否符合某个体系,均不能说假设不成立。最常见的就是神一元论。当说神是世界本源(或者说前提、假设、背景等)时,有人反驳“我可以证明神不存在”“你能否证明神不存在吗”等等,这就出现了一个矛盾,假设的矛盾不存在。这个很容易在两个互斥、相离、或者说不相交也不对立的体系间出现的。
上面这个例子可以这样描述:假设A成立(即-A不成立),但应用元素B⊂-A得到A不成立。
还比如说,很多时候每个人都注重自己的思想体系,凡是有其他反体系的情况出现,都说“事实不成立”。比如利用道术治好其他方式无法治疗的某人的疾病,不信道术的人会说“那是骗小孩的”;比如日常出现反直觉的情况出现,就来一句“那是你编的,哪有这种情况啊”,真碰上了,直接来一句“你不能这样做”“谁干的”;如果事实和自己知道的理论相悖,直接把理论摆上来驳斥事件的正确性。这都可以说前提与自身体系不一致的异常导致的抵抗。
故而,某个体系基元的所有元素,并不是完全依赖其他体系的元素的,可以与其他体系的任意元素相冲突,这点是完全可以的。这也可以说是体系的一个特点,任意条件或同等条件下某个体系可以与其他体系互斥或对立。但有一点注意:当基元中的某个元素不成立,则得到了新的体系,且两体系间的关系与两元素间的关系一致。比如驳斥“神一元论”,认为神不存在,那这就脱离了“神一元论”的体系范围,不具有讨论“神一元论是否成立”的意义了。具有讨论意义的是:在这两个体系的相加得到的新体系或包含该新体系的其他体系内讨论。就像站在中医角度骂西医,站科学角度骂中医,一个道理,前提假设不同,即便相交,也不是相互包含的,得到的结果不进行一定的处理不一定有意义。
合元的成立
元素可以叫做前提,合元就可以叫做复合前提。以2元论为例,记无序元素为U={A,B},计算前提情况:(A+B)²=A²+AB+BA+B²=A+B+AB+∅。总计四种情况:仅A成立、仅B成立,AB成立,U不成立,其中的成立无关顺序。也就是U中任意一件事情成立,均具有这四种前提。当然最后一种看做U的对立体系亦可。对于C∈U,则有四种情况,A→C、B→C,AB→C以及∅→C。
比如设:
- A:p>q
- B:p<q
- C:p+1>q
根据上述,得到:
- AB:∅
- ∅:p=q。
那么C成立的前提条件则有A、B、AB及∅四种,分别为:
- A→C:p>q → p+1>q
- B→C:p<q → p+1>q
- AB→C:∅ → p+1>q
- ∅→C:p=q → p+1>q
目前未定义对错,故而不考虑对错的问题。当然∅→C按上面所说可以认为并不属于该体系,所以也可以认为存在三种成立条件。
分类
对于一个体系来说,要描述其中各个矛盾的性质,必然存在将体系分割的情况,分割的依据就是前提(当然也可以说依靠、背景等),即:U有多种加法得到:U=A1+A2=B1+B2,当然可以写作:Prj(A)U=A1+A2,Prj(B)U=B1+B2。则各个等式中的各个加项就可以称作U在本源上的分类,简称U的分类:前一个称作U在本源A上的二元分类,后一个称作U在本源B上的二元分类。如果每一种分成n个,则称为n元分类。
由于体系的本源是U,所以A、B实际上是U在某一方面的投影,也就是不完全的本源。当把U作为主体来看,则A、B就是本源了。所以分类可以看做元数论的一个具体表现。当然,由于分类下可以有下一级的分类,所以本源也会因为对象的不同而不同,这种实际上是一种体系内的多种子体系之间的关系。
元数论举例
空间元数论举例
在多种空间分类中,以可知性作为对立二元论的本源,则可以将世界分为可知与不可知。
- 绝对可知论:世界绝对可知的前提条件,也就是可知不分任何条件。如果有些事物不可知,则是不完全可知论。既然所有事物均可知,且可知表示一种必然结果(必然事件和不可能事件),概率结果就是不可知的了。所以所有事物都是固定发展的。所以说,所有探索的“要知道的事情”的各种过程不管如何,结果是一定的,也就是说,怎么样的过程无关紧要,因为过程也都是固定的。有人以确定的事情为过程,得到结果与未来某种分类的一一对应性。有人以现有心理学为过程,确定某个人过去和未来做某个确定事情的必然性。
- 绝对不可知论:世界绝对不可知,任何事情的发生均为非必然,即概率发生。比如有个人乘降落伞从天而降落到了三岔路口,则三条路都有可能走。
- 相对可知性:兼具两个绝对的性质,看待事情不这么绝对了。
发展性
以是否运动分为物质与意识两种。
- 绝对物质:绝对不发展、不运动。一切矛盾均具有惯性:无外力(也称作限制)的存在绝不运动,有外力也不会运动。
- 绝对意识:随意发展、随意运动。一切矛盾均不存在惯性:没有外力随意运动,有了和没有也没区别。
- 相对发展:可以通过限制(外力)来让事物具有发展和停止的惯性。
单一性
分为绝对与相对:
- 绝对:一定的结果,可以称作必然。
- 相对:不一定的结果,故可以称作概率。
写在最后
一个小尾巴,表示结束了、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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